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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项目名称 )已由 厦门市翔安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以 厦门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明(内资)(翔发改备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厦门公交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国有,招标人为厦门公交集团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为天和国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完成 项目备案 (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批复/方案设计及批复/初步设计及批复) ,项目投资估算或投资概算金额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0元,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 翔安区洪钟大道和后房路交叉口西北侧 ;
2.2项目建设规模: 项目总用地面积约8835.96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36091平方米。其中,地下建筑面积7450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28641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含:公交停车楼及站务用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地下一层停车场及室外配套工程等。裙楼 1~2 层为公交停车楼及配套用房,3 层以上塔楼为保障性租赁住房,本项目单体建筑面积36091平方米,建筑高度50.7米,最大单跨跨度16米,最高层数14层。本项目勘察等级为甲级,本项目平面控制采用一级导线测量,高程测量采用四等水准,测量等级为乙级,是复杂地质和受限地形条件下探查地下目的物的深度和精度要求较高的工程物探,涉及波速测试、地脉动测试,物探等级要求为甲级,基坑开挖深度约6.30m,基坑安全等级为二级。项目总投资额为22119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用为16596万元 (由招标人根据批复文件中的内容填写);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房屋建筑工程 ;
(2)招标类型: 工程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 本项目工作内容包括翔安洋塘公交地块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的工程总承包任务。包括但不仅限于:
(1)勘察:工程地质勘察、岩土工程设计、物探、测量以及设计(施工)阶段的配合服务及相关工作;考虑周边环境影响,进行项目安全专项设计,做好基坑方案的安全评估,根据周边环境、地质条件和施工条件科学确定深基坑工程设计方案,并取得有关单位的审批。为完成本项目估算、概算批复建筑安装工程费所包括的全部工程内容的所有勘察工作;
(2)设计:
范围:方案设计及优化、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各项专题报告编制及报审、施工期间的指导和配合服务及相关的各项专家论证等,为完成本项目建筑安装工程所包括的全部工程内容。
内容:包括拆除工程(原有建筑物、构筑物、地面、苗木移植等)、土石方工程、主体(含基础、地下室)建筑、结构(含钢结构)、安装(暖通、电气、给排水等)、室内外管线综合、电梯(含五方通话)、消防工程、人防、幕墙、门窗及栏杆深化设计、弱电工程、智能化工程、海绵城市设计、BIM 的技术运用、绿色建筑(配合至认证通过)、防雷设计、二次装修(包含但不限于硬装、软装、艺术品、灯光、声学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附件“方案文本”中二次精装和毛坯范围,最终范围以实施过程中发包人确认为准。)、环境景观设计和室外配套工程及相应配套设备设计、标识标牌及车位划线、外电(含充电桩容量5600kVA )、高低压变配电工程(含充电桩的变压器、高低压柜)、光伏发电及储能设计、充电桩(含桥架、电缆沟、配管等,不含充电桩设备、基础、电缆)、外水工程、夜景照明、日照分析、三维模型等专业工程。
(3)施工:本招标项目施工图所载明的建筑安装工程和室外总体工程的施工,包括但不限于拆除工程(原有建筑物、构筑物、地面、苗木移植等)、土石方工程、主体(含基础、地下室)建筑、结构(含钢结构)、安装(暖通、电气、给排水等)、室内外管线综合、电梯(含五方通话)、消防工程、人防、幕墙、门窗及栏杆深化、弱电工程、智能化工程(包括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出入口门禁系统、电梯控制系统、五方通话系统、综合布线系统、综合管网系统、智能化网络系统、信息发布系统、UPS 配电系统等)、海绵城市、防雷工程、二次装修(包含但不限于硬装、软装、艺术品、灯光、声学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附件“方案文本”中二次精装和毛坯范围,最终范围以实施过程中发包人确认为准。),不包括可移动家具家电,最终范围以实施过程中业主确认为准)、环境景观和室外配套工程及相应配套设备安装、标识标牌及车位划线、外电(含充电桩容量5600kVA )、高低压变配电工程(含充电桩的变压器、高低压柜)、充电桩(含桥架、电缆沟、配管等,不含充电桩设备、基础、电缆)、外水工程、夜景照明等工程施工。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
(4)采购:本项目施工所需的材料和设备的采购(含运输、保管、安装、调试、培训等)。
(5)工程竣工验收及为保证竣工交付使用而进行必要的准备等工作。
(6)其他:施工临时驻地建设、临时通信等;按相关规定需由中标人完成的监测、测量工作(除基坑监测、桩基检测及消防检测)及相关方案论证,由中标人承担相关费用;配合招标人办理工程建设项目必须履行的各类审批、核准或备案手续等;中标人必须负责与分包工程的其他分包人及材料供应商的联系、配合、服务、协调和管理,并提供施工条件、相关设施、安全管理及统筹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资料管理等直至完成政府质监部门竣工备案验收(按招标项目实际情况要求编写),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发包人要求”;
2.4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16378.65536万元,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 ;
2.5工期要求:总工期或计划开(竣)工日期为725日历天 ;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有)①完成勘察、设计及图纸审查,办理施工许可,基坑(桩基)工程开工:2025年10月31日前;②完成桩基、基坑支护、土石方开挖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开始工作之日起180日历日内;③完成主体结构封顶:合同约定的开始工作之日起335日历日内;④项目完工:合同约定的开始工作之日起665日历日内;⑤完成竣工验收备案:合同约定的开始工作之日起725日历日内;
2.6标段划分(如有):/ ;
2.7质量要求:(1)设计质量标准:设计文件必须符合有关部门制定的设计标准、规范、规程、定额、办法和发包人要求,并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或招标人委托的第三方审查合格;(2)勘察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勘察规范要求;(3)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必须达到《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4)采购质量标准:达到合格标准 ;
2.8 建造要求:本招标项目未应用智能建造,应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有效的以下资质:
(1) 设计资质要求: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注:若投标人的资质为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则须满足《工程设计资质标准》中与本项目相对应的设计类型对人员配置的要求) (资质类别、等级),拟推荐中标候选人注册人员应满足其所持设计资质证书(综合资质或本招标项目要求的设计资质)对应的资质标准要求;
(2) 施工资质要求: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资质类别、等级)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推荐中标候选人注册人员应满足其所持施工资质证书(本招标项目要求的施工资质)对应的资质标准要求;
(3)勘察资质要求(如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资质,具体为: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和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分项)专业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岩土工程设计(分项)专业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分项)专业甲级资质和工程测量专业乙资质。 土工试验室设立要求:在我省参加投标的工程勘察单位(包括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工程勘察单位),应在我省设立相应的土工试验室,并配备相应的技术人员,以保证勘察结果的真实、准确和可靠,具体按照《关于工程勘察单位设立土工实验室有关问题的通知》(闽建办科[2018]16号)文件规定执行(资质类别、等级),拟推荐中标候选人注册人员应满足其所持勘察资质证书(综合资质或本招标项目要求的勘察资质)对应的资质标准要求。
3.2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国家壹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或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是投标人(投标人属联合体的,指联合体牵头人)正式在岗职工(注册执业资格或职称要求等)。
3.3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国家壹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应是承担主体工程设计任务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注册执业资格或职称要求等)。
3.4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壹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应是承担主体工程施工任务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注册执业资格) ,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5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勘察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如有):1人,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证书,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勘察一方的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注册执业资格或职称要求等)。
3.6 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数不得超过3(具体数量应不少于招标项目要求的资质类别数量)家;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应由联合体牵头人的人员担任。
3.7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 0 (不多于1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其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第一节“评标办法前附表”第10项“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的规定。
3.8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0(不多于1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其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第一节“评标办法前附表”第10项“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的规定。
3.9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10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11 投标人不得将主体工程或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
3.12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3.13 其他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 资格审查办法、评标及定标办法
4.1 资格审查办法: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2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A类。
4.3 定标方法: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8-19 00:00:00(北京时间,下同)至2025-09-18 09:00:00通过 厦门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120.41.36.88:9101/xmjy)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及网址)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电子签名系统 (版本:V3.6.4及以上) (电子招标文件编制工具软件名称及版本号)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办妥投标担保手续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50万元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可以使用现金、银行保函、担保保函,投标保证保险其中之一形式提交。采用银行保函、工程担保保函、工程保证保险等形式缴交投标保证金的应使用电子投标保函。具体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要求 。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5-09-18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厦门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履约担保的要求
8.1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价的10%。
8.2履约担保形式:采用现金或银行保函或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或保险公司出具的建设工程合同履约保证保险。具体内容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8.3履约担保期限:从工程建设合同约定的开工之日起,至工程建设合同约定的竣工之日后90天止。如工程实际工期超过担保有效期,则有效期需延长至工程实际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后90日,否则,发包人有权暂扣与履约担保金金额相等的工程款,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4天内无息退还。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厦门公交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 226 号 ,邮编:361012
电子邮箱: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电话:0592-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传真:无
联系人:林工
招标代理机构:天和国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湖里区高崎南五路222号之3(航空商务广场2号楼)第10、11层,邮编:361011
电子邮箱: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点击登录后可查阅电话:0592-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传真:无
联系人:苏漳辉、陈美玲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厦门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网址:http://120.41.36.88:9101/xmjy
联系电话: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01
投融资行政监督部门名称:/
地址:/
联系电话:/
运营行政监督部门名称:/
地址:/
联系电话:/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厦门市翔安区住建和交通局
地址:厦门市翔安区新店街道新店路 2009 号人力资源大厦8楼802室
联系电话:0592-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厦门市云顶北路842号(市政务服务中心4层)
联系电话:0592-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0592-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