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热电集团有限公司金源分公司压缩空气站房二期扩容改造项目EPC总承包补疑
项目编号:2026BFFGZ50503
招标文件澄清内容
1.招标文件第三章技术文件评分标准中设计方案中"优的得1.8≤F≤2 分;良的得1.2≤F<1.8分;一般的得 0≤F<1.2分;未提供的不得分”现修改为:"优的得1.8≤F≤2 分;良的得1.2<F<1.8分;一般的得 0≤F≤1.2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2.招标文件第五章"九、结算方式”中"承包人在建设工程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和费用管理上,必须严格执行《合肥市建设工程扬尘污染防治暂行规定》(合建〔2015〕33 号文)规定。施工中实施的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治理措施费用以建设单位认可的签证为确认依据。”现修改为:"承包人在建设工程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和费用管理上,必须严格执行合肥市相关规定。施工中实施的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治理措施费用以建设单位认可的签证为确认依据。”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 标 人:合肥热电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蜀山区休宁路66号
联 系 人:章工
联系方式:0551-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招标代理: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六楼
项目负责人(联系人):胡彩云
联系方式:0551-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2026年6月9日
附件:
2026BFFGZ50503补疑.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