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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投安澜府项目商业地块EPC工程总承包答疑公告01

更新时间:2026-06-23

地区:安徽

分类: 页面UI设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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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信息




各潜在投标人:
皖投安澜府项目商业地块EPC工程总承包(项目编号:2026AFAGZ50549)答疑如下:
一、商务部分
1.招标文件业绩证明材料要求:(3)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网站公布的施工许可证办理查询截图。无法提供以上截图的,应当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证明材料。请问:①提供《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原件扫描件是否满足上述要求?②若认可《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因部分安徽省外地区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颁发机关为“管理局”、“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局”等,请问,由上述类似行政审批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是否满足要求? ③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查询的施工许可详情截图是否满足要求?
回复:提供业绩施工许可证原件扫描件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的施工许可证查询截图可视同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证明材料;部分安徽省外地区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颁发机关为“管理局”、“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局”等,类似行政审批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予以认可。
2.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企业及项目经理业绩需提供“竣工验收证明文件(至少有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四方参与竣工验收并盖单位公章)。”,但招标公告及评标办法中业绩时间要求“以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载明时间为准”。请问:我司提供有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四方参与竣工验收并盖单位公章的竣工验收资料,竣工验收资料中载明的竣工时间作为业绩时间,是否满足要求?
回复:竣工验收证明文件指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载明时间为准。
3.我司拟提供的某业绩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中的项目名称为A与合同中的项目名称B不一致,请问:①该业绩我司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查询的施工许可详情截图(数据等级为“C”级及以上),截图中同时包含A和B两个项目名称,是否予以认可?②该业绩我司提供有合同甲方盖章的业主证明,明确为同一项目是否予以认可?
回复:投标人所描述,实际情况无法判定,具体由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充分可证明A和B为同一项目业绩的证明材料,最终由评标委员会依据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料予以评定。但合同甲方盖章的业主证明不予认可。
4.投标文件格式中投标人基本情况表部分要求“注: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1的要求在本表后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等材料。接受联合体的,联合体成员分别填写。”请问设计单位仅需提供资质证书、营业执照?
回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设计单位至少需提供资质证书、营业执照。
5.招标文件P76页,第三章评标及定标办法详细评审标准2.2.1(1)-企业实力: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获得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学会)公布的企业实力认定结果进行综合评价。采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注册的行业协会(学会)公布的企业实力认定结果为准。请问:1)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颁发的工程建设诚信典型企业是否认可?请明确。 2)由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颁发的工程建设企业信用等级评价AAA 级企业是否认可?请明确。
回复: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经评标委员会评审通过后方予以认可。
6.请问,详细评审企业业绩、项目经理业绩、奖项、企业实力与招文P31附表:其他所需材料要求的业绩、奖项、企业实力是否可以重复。
回复:招标文件第31页《其他所需材料》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评标时不作评审,作为招标人定标参考因素。投标文件详细评审企业业绩、项目经理业绩、奖项、企业实力的相关材料不再重复提供。
7.请问投标文件制作软件这个端口“报价文件”具体上传什么文件?(图片详见附件)
回复:投标人结合招标文件要求综合考虑,可上传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其他资料。
8.如我公司不采用投标保函,可否删去投标保函示范文本?
回复:可以。
9.本工程招标文件第115页5.1.2条描述:关于工程质量奖项的约定:根据本项目规模,如达到相应等级创优条件,承包人须在取得施工许可证30日内制定创优方案报发包人批准。因承包人创优引起的设计变更、改造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此处仅要求报送创优方案,本工程投标阶段创优目标具体为何种目标需明确。
回复:请各投标人根据琥珀杯、黄山杯、鲁班奖的创杯要求,对达到相应等级创优条件的,中标后,根据合同要求,由承包人制定创优方案报发包人批准、实施,投标人须在报价中综合考虑相关费用。创奖具体约定详见合同第5.1.2条及合同附件18《发包人需求》。
10.本工程招标文件第3页 2.11条质量标准描述“质量标准:合格”; 本工程招标文件第100页(合同文本中)第三条质量标准中描述“工程质量标准:合格,承包人承包的工程范围的质量、安全文明必须符合招投标文件、合同约定的要求。”;本工程招标文件第118页5.1质量要求中描述“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承包人承包的工程范围的质量、安全文明必须符合招标文件、合同约定及相关附件的要求。”; 以上三处关于质量标准的描述不一致,请明确本工程质量标准以何为准。
回复:本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
11.本工程招标文件第 78 页建议编制要求中页面排版要求为A4大小,对于总平图、总进度计划等是否可采用 A3 大小;请问技术标表格内字体大小、行距是否可以自定义?
回复:招标文件第 78 页为建议编制要求,总平图、总进度计划等可以采用 A3 大小;技术标表格内字体大小、行距可以自定义。
12.招标文件 P72 报价规范性评审,需评审人工和主要材料一览表评审(如有)中,规定投标人应响应招标人《可调整价差人工和主要材料一览表》的内容;对于招标人发放的《可调整价差人工和主要材料一览表》中第 1 列(序号)、 第 2 列(名称、规格 、型号)、第 3 列(计量单位)第 4 列(数量)内容不得修改,不得增删或改变顺序。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其人工费工日单价不得低于工程所在地政府发布的最低工资标准折算的工日单价。招标文件中未见《可调整价差人工和主要材料一览表》,是否需补充?
回复:本项目无需评审的主要材料,无《可调整价差人工和主要材料一览表》。
13.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报价文件”中表格表头为“汉字数字标题+表格名称”,而新点软件中默认的表格表头为“字母+表格名称”(如:D.1 建设项目投标报价汇总表-J.3 承包人提供材料(工程设备)一览表)请问工程量清单报价书是否按照新点软件默认格式即可?
回复:可以按照新点软件默认格式。
14.投标人生成的 ZHTB 格式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文件中无表(十九)招标人参考的材料品牌响应表、(二十)异常低价评审表、(二十一)需评审人工和主要材料一览表,是否按新点软件默认格式生成即可?
回复:新点软件已有的表格可以按照新点软件默认格式;新点软件文件中不包括的表格,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编写,可上传至报价文件中报价文件节点。
15.招标文件中不平衡报价评审要求对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报价时“综合单价分析表”中各项内容进行评审,对明显高出最高投标限价对应部分,或与最高投标限价对应部分相比明显降幅过大的情况,并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可认定为恶意不平衡报价,否决其投标。本项目当前未发布招标控制价明细,此项无法进行对比,是否补充招标控制价明细? 若不提供,是否此项不作评审?若提供,请问相比最高投标限价“明显超出”和“降幅过大”的比例是多少,请发包人明确?
回复:按照招标文件执行,本项目已发布清单,不再补充控制价明细。请投标人合理考虑报价,避免不平衡报价,不平衡报价将作为招标人定标参考因素之一。
16.招标文件P39页,附表 2 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中标后配备),请问附表中涉及的项目部管理人员和设计人员其他岗位配备,是否在投标文件中不需要提供具体人员以及相关证件,请予以明确。
回复:投标阶段无须提供。
17.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款第4条“招标人有权拒绝授予联合体合同并据此没收联合体的投标保证金”、专用合同条款3.5.1条“并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合同附件7-XX市建设工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资金托管协议中第五章第二条“将没收乙方的履约保证金”中涉及“没收”内容处均修改为“不予退还”。
二、技术部分
1.S1《结构设计总说明》中,局部区域为地下2层,但平面图中仅有地下一层区域,请补充此区域部分详图。(图片详见附件)
回复:结构总说明N01是针对整个项目的总说明,包含住宅地块,S1#具体信息详见N05单体施工说明,S1#楼无地下2层。
2.S3、S4结构图中,地基基础为承台基础,请问是否有抗浮桩设计?如有,请补充详图。
回复:S3#、S4#利用自重抗浮,无抗浮桩。
3.是否指定现场临建建设区域。
回复:现场无场地布置办公区和生活区,需投标人自行考虑场外设置。
4.缺少基坑支护图纸和本工程建筑总平面图,请补充。
回复: 已补充,详见附件。
三、本项目开标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变更为2026年7月8日09时30分。开标地点为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2楼11号开标室。因本项目开标时间延期情况,投标人在投标时提供的电子保函、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等形式的投标保证金中,若涉及的开标时间为延期前的开标时间或者延期后的开标时间均予以认可,但投标保证金有效期时间应覆盖投标有效期时间。

注:此答疑澄清文件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与招标文件描述不一致处,均以本次公告为准。

招 标 人:安徽玥信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繁华大道以北、佛掌路以东
邮 编:230000
联 系 人:彭工
电 话:0551-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蜀山区皖投万科产融中心B3栋1811室
邮 编:230000
项目负责人:林俊松、洪琼怀
电 话:0551-点击登录后可查阅点击登录后可查阅768



附件:
附件:.doc 招标澄清文件(电子签章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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