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5-04-25
地区:浙江
分类: 施工图、预算编制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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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资 格 条 件 内 容 |
一 | 企业 |
1 | 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
2 | 未被项目所在地区(浙江省或湖州市或德清县)水利建设市场限制竞包。 |
二 | 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 |
1 | 项目负责人应持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同时应持有水利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在竞包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其他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发包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完工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 |
2 | 项目负责人应未被项目所在地区(浙江省或湖州市或德清县)水利建设市场限制竞包。 |
3 | 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水利或水工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
4 | 项目安全员、质检员和施工员必须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认可的上岗证(或培训合格证书)。 |
5 | 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两个岗位不得相互兼任。 |
三 | 其它 |
1 | 竞包人的"三类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B、C证),其中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应有任命文件;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 1 人。 |
2 | 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指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下同)必须已在 "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上公示,外地进浙施工企业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是在"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上已经公示的委托代理人。 |
3 | 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应为竞包人本单位正式员工(须提供连续近3个月及以上的社保缴纳证明,新成立的公司,社保证明出具时间可按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取得的时间开始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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