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推动红色村组织振兴建设红色美丽村庄工作广平县南韩镇李庄村项目已由广平县行政审批局以广审批项研字【2025】12号批准,招标人为广平县南韩镇人民政府,项目业主为广平县南韩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除争取上级资金外,其余由县财政配套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工程项目名称:推动红色村组织振兴建设红色美丽村庄工作广平县南韩镇李庄村项目2.1.2建设地点:广平县南韩镇李庄村2.1.3建设内容:具体包括:红色文化节点改造提升:改造群英纪念馆及抗日英雄陵园4548.74平方米、修缮冀南军区东进纵队连体小院960.17平方米。红色文化打造:建设1处占地280.38平方米红色游园、打造红色文化示范街巷11160平方米,建设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及附属工程837.73平方米。基础设施提升:对村内部分道路进行硬化铺装3800平方米并配套更换排水盖板等。产业发展:新建一座建筑面积336.1平方米群英面粉加工车间并购置相关生产设备。2.1.4计划工期:270日历天;2.1.5质量要求:合格;2.1.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2.2招标范围:推动红色村组织振兴建设红色美丽村庄工作广平县南韩镇李庄村项目,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施工内容。
3、投标人(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3.1.2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
3.1.3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投标项目投标;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6-1400:00:00至2025-06-1923:59:00,登录八方电子招投标平台(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
5、投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07-07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八方电子招投标平台(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八方电子招投标平台上发布。
7、其他公示内容
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远程异地”"分散评审”的评标方法确定中标人,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8、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招标人:广平县南韩镇人民政府,联系人:黄海忠,电话:0310-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代理机构:邯郸市东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马家丽,电话:0310-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9、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广平县南韩镇人民政府
电话:0310-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电子邮箱:/
10、是否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1、是否双盲
是
12、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 付费主体 | 收费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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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红色村组织振兴建设红色美丽村庄工作广平县南韩镇李庄村项目 | 投标人/供应商 | 1500 |
13、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广平县南韩镇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机构: | 邯郸市东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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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广平县南韩镇昌盛东路 | 地址: | 邯郸市光明南大街四号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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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 | 邮编: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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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黄海忠 | 联系人: | 马家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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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0310-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 电话: | 0310-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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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 | 传真: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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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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