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5-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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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 ||||||||||||||||||
| 项目已获批准,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招标人为内蒙古包钢庆华煤化工有限公司。 项目编号ZB点击登录后可查阅0023 | |||||||||||||||||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 ||||||||||||||||||
|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以液氨和脱盐水制备氨水,氨水制备装置布置在氨合成装置内空地。氨水制备装置设备采用整体撬装方案。新建两个500m3氨水储罐,氨水装车泵。在液氨装车站新增氨水装车鹤位,用于氨水装车。与本项目配套外管廊氨水管道、液氨管道、脱盐水管道等的改造等的土建(包含废土、建筑垃圾合规处置)、设备及给排水电信安装。 2.2招标内容及范围 新建两个500m3氨水储罐,氨水装车泵。在液氨装车站新增氨水装车鹤位,用于氨水装车。与本项目配套外管廊氨水管道、液氨管道、脱盐水管道等的改造等的土建(包含废土、建筑垃圾合规处置)、设备及给排水电信安装。 材料供应方式及清单明细详见投标报价须知和招标工程量清单。 2.3标段介绍 标段编号:ZB点击登录后可查阅0023-0001 标段名称:包钢庆华合成氨氨水制备项目建安标段 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120天内完工,40天内完成竣工验收 付款方式:1、每月报进度量1次,按照当月工程量结算的85%支付建安费,开具当月结算量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扣除甲供材料费用。 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项目工程量结算的97%,工程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付至项目工程量结算的100%。 付款形式:承兑汇票 最高限价(元/不含税):点击登录后可查阅.00 投标保证金(元):52000.00 备注: 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附件。 2.4项目明细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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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3.2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 4、项目经理:需具有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及2024年2月至今连续12个月本单位社保证明) 5、安全负责人:需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及2024年2月至今连续12个月本单位社保证明) 6、投标人需提供2022年1月1日至今在"信用中国网站(点击登录后可查阅)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国家企业信息系统(点击登录后可查阅/index.html)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点击登录后可查阅)查询无行贿犯罪行为,提供全部上述网站查询截图。 3.3业绩要求 无 3.4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注意: 1.以上要求均为投标前置条件,任意一项不满足,将会被否决投标。 2.要求提供发票的,发票开具日期需在公告发布当月之前(如,2023年4月26日发布公告,发票开具日期需在2023年3月31日之前)。 |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
|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公布之日起至2025-06-19 00:00 4.2招标文件售价:每标包(套)售价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 4.3招标文件购买方式:请登录包钢电子采购智慧平台(点击登录后可查阅)通过扫码支付或者系统提供的银行子账号支付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可直接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 | | ||||||||||||||||
5.投标保证金 | | |||||||||||||||||
| 5.1须登录包钢电子采购智慧平台(点击登录后可查阅)进入保证金缴款作业界面,依据系统提供的银行子账号信息进行缴纳,缴费完成后可直接进行网上报价。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账户转出; | | ||||||||||||||||
6.投标文件的递交 | | |||||||||||||||||
|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2025-06-20 09:00(北京时间)。 6.2投标人在开标时间截止前上传投标文件及投标报价,具体操作步骤请参照网站首页"帮助中心-包钢电子采购智慧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投标人需在投标前完成办理CA数字证书(简称CA),具体操作见平台首页"帮助中心-《供应商CA办理指引手册》,CA办理业务咨询、技术支持服务电话:020-点击登录后可查阅、点击登录后可查阅942。若潜在投标人未及时完成办理CA,由此引起的后果由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 6.3本项目不接受现场递交,谢绝邮寄。 | |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包钢电子采购智慧平台(点击登录后可查阅)、内蒙古自治区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点击登录后可查阅)、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等媒介发布。 | | ||||||||||||||||
8.投标人的资格审查 | | |||||||||||||||||
|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统一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 | ||||||||||||||||
9.异议 | | |||||||||||||||||
| 潜在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提出异议。如有异议可登录包钢电子采购智慧平台在"异议管理”模块中提出,异议事项应当一次性全部提出。 异议接收电话:0472-点击登录后可查阅/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监督单位:内蒙古包钢庆华煤化工有限公司设备部 监督电话:点击登录后可查阅166 | | ||||||||||||||||
10.联系方式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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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必得招标有限公司 2025-06-14 00:0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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