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5-10-22
地区:辽宁
分类: 规划设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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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大连市金普新区站前街道吴家村4.06亩土地对外出租项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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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公告号 |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4 | 农村产权类型 | 其他 |
流转方式 | 出租 | 所在地区 | 辽宁省/大连市/金普新区/站前街道/吴家村 |
挂牌时间 | 2025-10-22 至 2025-11-04 | 挂牌公告期 | 10 个工作日 |
项目坐落 | |||
标的类型 | 耕地经营权 | 标的物数量 | 4.06亩 |
所有权性质 |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级) | 权属分类 | 经营权 |
挂牌方式 | 总价挂牌 | ||
挂牌总价 | 40,590.00元 | ||
是否涉及优先权 | 否(不涉及) | ||
加价幅度 | 405.90元/次 | ||
交易保证金金额 | 41,401.80元 |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
流转期限 | 2025-08-01~ 2026-07-31 | ||
特别提示 | 流转期限自2025年8月1至2026年7月31日,流转一年,如使用年限不足一年,流转金按照一年收取。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全部交易价款 | ||
是否场内结算 | 场外结算 | ||
流转用途 | |||
现场踏勘联系人 | 王庆海 | 现场踏勘联系电话 |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789 |
流转特别情况说明 | 本次出租的项目中存在原受让方建设的土地附属物,若新受让方竞得该项目需按照公告时地上物建设成本补偿原受让方,如补偿不能协商一致,由第三方评估公司确定补偿金额,评估费用由新受让方承担,后续地上物的相关权益及风险均由新受让方承担。因此产生的争议,转出方协助相关事宜的协调,但因争议未能解决前,造成合同无法及时签订、标的无法交接所给相关方带来的经济损失转出方不负任何责任。因历史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早期土地流转程序不规范、政策法规变动、档案资料缺失等),相关权属信息及手续完备性存在不确定性。此类历史遗留问题具有复杂性,可能涉及不同时期政策衔接、多部门审批等情况。意向受让方需自行对地上物的产权证明文件、规划审批手续、建设许可文件等进行全面核査与确认,并充分评估因手续缺失等可能引发的法律纠纷、政策合规、经济损失等潜在风险。转出方对上述内容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意向受让方参与交易即视为已充分知悉并自愿承担相关风险。。新受让方报名前请现场实地勘验,确定自行解决资产交接,方可报名。如政府规划动迁该土地,合同自动终止,受让方需要在规定时间腾退土地。 | ||
限制条件 | 1.禁止改变土地用途。2.禁止破坏地力条件及附属设施。3.交易标的列示的面积仅供参考,实际面积以现场展示为准。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其他义务。 | ||
受让方资格条件要求 | 应当是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能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 ||
备注 |
转出方名称 | 辽宁省大连金普新区站前街道吴家村村民委员会 | 所在地区 | 辽宁省/大连市/金普新区/站前街道/吴家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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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条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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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方式说明 | 信息披露公告期满,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由大连农交中心组织交易双方按转让底价与意向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信息披露公告期满,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 是 | |||
交易保证金设定 | ||||
交易保证金金额 | 41401.8 元 | |||
交易保证金交纳时间 | 信息披露公告期内交纳 | |||
交易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 | 挂牌截止日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
交易保证金交纳方式 | 银行转账 | |||
交易保证金交纳账号 | 该项目为在线结算项目,收款账号以短信通知为准,待报名登记后在个人中心查看收款账号信息。 | |||
履约保证金 | 不需要缴纳履约保证金 | |||
交易保证金保证事项 | 意向受让方应当在公告截止日16:00前,办理完毕如下事项:(1)在大连农交中心平台进行会员注册及补充会员信息并在本项目标的中进行报名;(2)将交易保证金支付至大连农交中心指定结算账户,以银行提供的到帐时间为准,未按规定交纳交易保证金的,视为放弃竞价资格。若非转出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出方和大连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有权全额扣除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①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流入申请的;②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③在竞价过程中以流转底价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④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期限与转出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⑤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期限一次性交纳相关款项的(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服务费及履约保证金等);⑥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情形的。 | |||
交易保证金处置方式 | 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受让方按照公告要求支付除交易保证金外其余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后,转为交易价款的等额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不涉及交易保证金扣除事项的)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由大连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路径无息返还。 | |||
报名咨询人 | 谷女士 | 报名咨询人联系电话 | 0411-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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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报名地址 |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 现场报名地址 | 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五楼 |
材料名称 | 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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